拍 卖 公 告
受嵊州市人民法院委托,定于2011年8月25日上午10:30在嵊州城市酒店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物(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)
浙D.M8863帕萨特轿车一辆。
二、报名事项 (资料会务费:50元/位)
意向参拍人于2011年8月24日(9:30-12:00; 14:30-16:30)到嵊州市官河直路406号嵊州城市酒店报名。随带本人有效证件(公民需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相关证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委托报名的需有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,并缴纳拍卖保证金1万元(申请执行人除外),保证金为可即时兑现的银行票据(不计息)。
保证金缴入单位: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开 户 行:绍兴银行新建支行
帐 号:0924000489333600010
三、标的展示 2011年8月23、24日两天于标的所在地展示。
四、咨询电话 85144310、85115317。
请本案的当事人、担保物权人、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,参拍的需办理报名手续,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二○一一年八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