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 卖 公 告
受新昌县人民法院委托,定于2011年11月8日上午9:30在新昌县城关镇鼓山中路99号二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物(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)
浙D.2325D丰田小轿车一辆。
二、报名事项(资料会务费:50元/位)
意向参拍人于2011年11月7日(9:30-12:00; 13:30-16:30)到新昌县城关镇鼓山中路99号三楼报名。随带单位或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三份,并缴纳参拍保证金2万元(申请执行人除外),保证金为可即时兑现的银行票据(不计息)。
保证金缴入单位: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开 户 行:绍兴银行新建支行
帐 号:0924000489333600010
三、标的展示 2011年11月4、7日两天于澄潭法庭内展示。
四、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,电话:85144310、85115317。
请本案的当事人、担保物权人、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,参拍的需办理报名手续,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