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 卖 公 告
受新昌县人民法院委托,定于2012年1月13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城关镇鼓山中路99号二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物(以实物现状展示为准)
1、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金茂大厦461室房屋一套(含装修),证载面积92.22m2,另附车棚14.68m2;2、浙D5989H雅阁轿车一辆;3、浙DU3555丰田轿车一辆。
二、报名事项(资料会务费:100元/位)
意向参拍人于2012年1月12日(9:30-12:00/ 13:00-16:00)到新昌县城关镇鼓山中路99号三楼报名,并随带本人或单位有效证件(附带复印件三份,单位公章)及缴纳参拍保证金1#标的5万元,2# 、3#标的各2万元(申请执行人除外),保证金为可即时兑现的银行票据(不计息)。
保证金缴入单位: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开 户 行:绍兴银行新建支行
帐 号:0924000489333600010
三、标的展示 2012年1月11、12日两天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。
四、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,电话:85144310、85115317。
请本案的当事人、担保物权人、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,参拍的需办理报名手续,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