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 卖 公 告
受诸暨市人民法院委托,定于2013年1月30日下午3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:
一、拍卖标的物(以现状展示实物为准)
1、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新世纪花园嘉实居A15幢2单元403室住宅一套,证载建筑面积120.63m2,另有6号地下车库41号19.47 m2,起拍参考价102万元;
2、某自然人所有坐落于诸暨市山下湖镇郑家湖(山下湖镇工业区)房产,证载建筑面积399.4m2,起拍参考价153万元;
3、坐落于诸暨市暨阳街道荷花路24号综合房地产,证载建筑面积1477.2m2,另有自搭自建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266.7 m2,国有综合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353.8 m2,起拍参考价883万元。
二、报名事项(报名费:100元/位)
意向参拍人于2013年1月29日(9:30-12:00/ 14:00-16:00)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办理报名手续,随带本人或单位有效证件(复印件四份,附单位公章)及缴纳参拍保证金1#标的10万元、2#标的15万元、3#标的80万元(不计息)。
保证金缴入单位: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 户 行: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
帐 号:292036102018010175925
三、标的展示:2013年1月28、29日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。
四、咨询电话:85144310、85115317、18969535730。
请本案的当事人、担保物权人、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,参拍需办理报名手续,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
二○一三年一月十日